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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7日 星期二

【保險專業】論實用主義在保險配置上的應用

 

說到實用主義,就得探討到發祥地老美,此番不談繁雜的定義問題,講個實例。


 
↑紐約號戰艦(USS New York),搭載5座2連裝14英吋艦砲的本級艦,讓美國海軍一度短暫取得「擁有世界最大級艦砲」的地位,但也讓他們更加審慎思考該如何迎接飛速換代的新型大口徑艦砲威脅。

美國海軍在自軍的首款超無畏艦-紐約級戰艦竣工後,發現了一個嚴重的問題:主力艦的火炮口徑越來越大,砲彈徹甲力越來越驚人,但是船艦的噸位與尺寸極其有限(畢竟得考量浮力、港口限制與預算問題),不可能無止境地幫整艘船體增強裝甲。



 ↑日德蘭海戰中被炸成兩截爆沉的英國無敵號(HMS Invincible)戰鬥巡洋艦,一度誇稱無敵的無畏艦群,在新式大口徑艦砲犬牙交錯的戰場上,付出了至為慘痛的代價。

於是,戰艦的設計面臨一個很尷尬的局面:明明已經很努力地在船體各個部位「都」堆上裝甲了,但在新型艦砲面前,這些半吊子的防禦就跟紙糊的一樣,只要被洞穿,再昂貴的戰艦都有可能被一炮入魂;日德蘭海戰中一觸即潰的數艘英國戰艦就是鮮血的例證。

↑史上第一艘採用重點防禦布局的主力艦,內華達號戰艦(USS Nevada)。

於是,美國人產生了非常大膽的想法:無關緊要的地方就算毀損也不影響戰鬥力,乾脆完全不配備裝甲了

所有的裝甲的重量配額,都分配給了一旦被擊穿後足以對戰艦造成致命影響的部位,例如指揮塔、彈藥庫、輪機部、主砲塔等,將上述部位的裝甲厚度盡可能加厚,增加到「即使是下一世代的艦砲,依然轟不穿」的程度。

這就是被稱作「all or nothing」(全有或全無)的經典設計,以這個思路所打造的戰艦群,就是被後世稱作「標準戰艦」的五級共十二艘的主力艦隊,構成了戰間期~二次世界大戰初期的核心武力。

↑美國標準戰艦群在戰間期的海上操演雄姿,相似的結構與與統一的航速,使之在艦隊戰上有便於指揮的便利性。

時間快轉到1941年12月7日,珍珠港事件爆發。

被偷襲的八艘「標準戰艦」錨泊在珍珠港內,擠成一團,無法展開陣勢;動彈不得的美國戰艦群在蜂擁而至的轟炸機隊面前,活像是練拳的沙包,遭受日軍機群迎頭痛擊,陷入一片火海。

↑被小羅斯福總統稱之為「美國史上最恥辱的一天」的珍珠港事變,太平洋艦隊在無防備下遭受日本空中武力的奇襲。

空襲結束後,日軍確信自己取得了決定性的勝利,美國太平洋艦隊的戰艦戰隊鐵定再起不能--但是實際結果如何呢?

八艘標準戰艦中,由於裝甲配置發揮了預期效果,只有一艘大破戰損;另七艘的關鍵部位被 重點防禦的堅甲利鎧保護得嚴嚴實實,並未受到傷筋動骨的致命傷,船體結構依然完整。

而這批戰艦中,又有六艘在大修後煥然一新,被重新投入戰場,參與了到終戰為止的大小戰役,直至二戰勝利。


 ↑從珍珠港地獄深淵中起死回生的標準戰艦:加利福尼亞號(USS California),艦體結構在空襲後依然完整,艙面在改裝後艦容煥然一新,再度被投入作戰。

拉回來談保險規劃議題。

幫客戶朋友們規劃醫療險保單時,其實很像造艦工程師在資源(預算)有限的情況下,思考「裝甲要怎麼配置」。
 
此時擺在每個業務員面前的,光主約種類就成十上百,遑論更加讓人眼花撩亂的附約。

難道要讓客戶每樣都買一點點,來達到「所向無敵」的境界嗎?別傻了,就算每個都買最低保額,一般的客戶也買不起。

有些業務很喜歡在客戶預算不足的情況下,還硬要「什麼險種都各買一點點」,保單洋洋灑灑看起來超級華麗,但出大事後完全不夠賠。

人家的預算都吃緊了,還分散到一狗票功能單一、賠起來無關痛癢的區塊,這種搞法純屬炫技,完全背離風險規劃的本意。

↑重點防禦概念圖,砲塔、水線、彈藥庫、指揮塔、輪機艙等要害處被安裝上了可靠的裝甲,被彈時無關痛癢的部分,則無需安置防護。

我們之所以做保險規劃,是要用「支付得起」的有限預算,對抗「承擔不了」的風險損失。

現在的醫療環境,叫 住院天數變少自費項目大增

你是要花每年七八九十萬塊去買綁死住院天數或特定名目、每項僅賠日額/保額千把塊的同捆包,例如終身防癌、終身日額、定期日額、終身手術、亂七八糟的薪水險、骨折險、定期手術、防癌療程型、終身意外死殘、終身意外日額、特定醫材補貼...吧啦吧啦?

還是要用正常人負擔得起的價格,藉由:

1.醫療前:重大傷病一次金扛下七位數的大額需求。
(重大傷病判定範圍廣,一次金彌補長期且積極治療導致的薪資損失,以及特種新療法可能的大額給付)

2.醫療中:充沛的實支實付為主的療程型+意外三寶。
(同時扛下病房、手術、雜費面向,在DRGs新制下低住院天數高自費額的環境下更形重要)

3.醫療後:意外與疾病造成的失能,以及壽險。
(治療後無可逆轉、失能狀況無力自我照護,能有源源不斷的扶助金流避免造成親朋好友的壓力;足額的壽險則善盡家庭責任,貢獻最後的愛給家人)

是不是比前者胡裡花哨又搞不清重點的規劃實際多了?


 ↑發生足以對保戶經濟水準造成影響之損害時,保險理賠能夠使經濟狀況恢復到損害發生前的程度,即為保險學奧義:損害填補原則

關鍵的規劃沒有裝上充(足)分(額)的裝(保)甲(障),用再多華而不實的定額給付小東西去堆砌,都是本末倒置的。

與其如此,倒不如直接「all or nothing」,用有限的優先填補重點,果斷割捨足以風險自留的項目,才是回歸保險損害填補原則的初衷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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